第七十一章:監視者
作品:《我的老爸是首富》這場陰謀實在太可怕了,幕後的那個人為了得到方家的財富,布了這麼大一盤局,並且持續了這麼多年。
方宇真切得感受到了方家那些人的可怕。
他心裡慌極了,他不知道還能信任誰,他很想找個人去傾訴心中的惶恐不安。
誰成想,他第一個想到的竟然是殷甜。
拿起電話他猶豫了一下。
他知道殷甜已經有了男朋友,自己不該去打擾殷甜,可是他實在太怕了。
就一次,就打擾殷甜一次。
這麼想著,方宇撥通了殷甜的電話。
可是殷甜竟然關機了。
這讓方宇徹底跌入黑暗中。
他覺得恐懼覺得絕望。
要是雷楠沒出事就好了,對於雷楠,方宇還是很相信的。
這個世界上除了殷甜和雷楠,方宇沒辦法百分之百相信誰了。
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還能找誰。
方家那些人的面孔不斷浮現在他的腦海里。
那些看起來普通的臉,在此刻方宇的腦中都變得無比猙獰陰險。
方宇根本猜不出到底是誰布的這盤局,他覺得每個人都有嫌疑,每個人都不想他好成為繼承人。
雖然是大夏天,太陽曬的路上的行人滿頭大汗,可方宇還是感覺自己冷的不行。
他在車裡平復心情平復了半天才緩過來。
他必須先去曙光小區打聽一下這個監視了自己這麼久的人到底是誰。
他一定要把這個人抓住,問出幕後主使是誰。
方宇失魂落魄的開著車,好幾次差點出事,最後總歸是安全的到達了。
他下車之後才發現自己因為太過恐懼,腿已經軟了。
他踉踉蹌蹌的走到小區里,小區樓下還有很多出來再大樹下乘涼的居民。
大家看到方宇回來了,都熱情的打招呼。
雖然小區裡的人所剩無幾,可是剩下的這些都是住了好多好多年,捨不得搬走的人。
他們對小區裡的所有人幾乎都很熟悉,各家的八卦什麼的他們了如指掌。
問他們比問別人還要權威。
就算警察來小區找人,都沒有這些人找的快。
方宇竭力讓自己保持平靜,故作熱情的和老鄰居們寒暄了一番後開始進入正題。
他向大家描述了一下那個監視者的模樣以及具體的住址,可是所有人都說毫無印象。
方宇覺得一陣茫然,這個人跟蹤自己這麼多年,也就意味著方宇搬來的時候那個人也搬來了。
這麼多年怎麼可能沒有鄰居見過這個人?
除非這個人從來不出房間,可是自己被拍了那麼多照片,那個人沒出門這又怎麼能做到?
莫非還有另一個人?
方宇抬起頭,把目光放到了監視者房子的窗戶上,他決定再去那裡搜索一番,看看能不能有新的發現。
昨天來的時候,趙來寶的手下把門踢壞了,房間的門半掩著,方宇直接走了進去。
他環顧了一下四周,昨天來的時候他沒仔細看。
這個小屋只有四十來平,客廳里放著健身的器材,看樣子有些年頭了。
他走到陽台,打開陽台的門,陽台得地上放著一個繫著繩子的籃子,籃子裡還遺留著一張白色單子。
方宇拿起那個單子,發現是一張購物小票,時間是幾天前的,上面羅列著一些蔬菜的名稱。
看來平時有人專門給這個人送吃的。
方宇朝陽台外看去。
這個房子的陽台朝著一片臭水溝,這面除了臭水溝之外就是荒郊野嶺。
這面幾乎不會有人來。
而且住在這個樓的居民很少會開這一側的窗戶,因為實在太臭了,大家偶爾開窗戶也是因為懶得出去倒垃圾,把垃圾直接丟到樓下。
正因如此,只要挑夜深人靜的時候有專門的人來給這個監視者送吃的,根本不會有人發現的。
方宇打開那個窗戶,臭氣撲面而來,把他嗆得喘不過氣。
他剛想把窗戶關上,就有了意外發現。
在窗戶外面的牆體上釘著一根半個手腕粗的釘子,釘子上還掛著一根繩索,那根繩索直通地面。
方宇想通了,那個人應該是發現有人要抓自己,於是從窗戶這裡爬到樓下逃走了。
也就是說這個人平日裡很少出房間,吃的都有專門的人來送,但是不代表他不能出門。
現在方宇有了兩個推測,要麼照片也是這個人拍的,要麼另有其人專門負責方宇外出時偷拍方宇。
想了想去,方宇還是覺得第二個可能靠譜一些。
這個監視團隊至少有兩個人。
方宇將窗戶關好,走到臥室里。
昨天太聰明,所以房間裡的東西他翻得不夠仔細,這次他仔仔細細的翻找了一遍,在一張筆記本里,方宇找到了幾封信。
他打開,看了看不禁更加害怕了,也確信監視者不光是一個人,很可能是兩個甚至更多。
信已經泛黃了,看起來有一些年頭了。
方宇大略的排了一下順序。
第一封信上好像是這兩個人剛知道彼此的時候寫的信。
上面寫著:你好,新同事,我是k,我已經成功打入內部,希望接下來能夠愉快的合作。
日期剛好是方宇搬到曙光小區的那年。
第二封信上寫著:「今天本來能成功的,但是任務失敗了,你能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嗎?我看不到他家裡的具體情況,兄弟對不住了,你還要留在房間裡繼續工作,都怪我。」
方宇看了看日期,那是他九歲那年的日期。
任務到底是什麼?九歲那年自己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情嗎?
方宇實在想不出,他接著看了看下一封信。
「那小子的命怎麼這麼大!上次差點成功,這次又差了那麼一點!」
日期是方宇十一歲那年。
方宇一下想了起來,那年自己參加夏令營,晚上大家都睡在帳篷里,四個人一個帳篷。
本來小夥伴們玩的很開心也很累,大家早早就入睡了。
那麼美好的夜晚,誰知道方宇的帳篷竟然起了火。
慶幸就慶幸在當時方宇並不在帳篷里。
他因為白天的時候嘴饞,摘了不知名的野果子吃,結果壞了肚子。
他那時候性格十分靦腆,因為覺得拉肚子有些尷尬,於是特意等到大家都睡著的時候,才偷偷溜出去上廁所。
那場火十分兇猛,帳篷里的孩子只有一個跑出來,另外兩個被活活燒死了。
跑出來的那個孩子也在身上留下了很大一塊疤痕,那之後就痴痴傻傻的。
如果不是方宇跑出去上廁所,他可能就被燒死了。
學校在當時也立馬報了警,警察給出的結果是其中一個孩子因為好奇,自己偷了男老師用來抽菸的火柴,並且在把玩的時候不小心引燃了帳篷。
引發火災的正是跑出來的那個孩子,可那個孩子精神出現了問題,警方說的是對的錯的也無從考證。
因為這件事,王萍有些擔心,她差不多一年多的時間沒有讓方宇出去玩耍過。
每天都是放了學就把方宇接回家,放假也不許方宇出去玩。
這種情況持續到方宇十三四歲出去打童工。
方宇邊回憶邊看著最後一封信。
信上的時間是方宇十四歲那年。
「好容易有了機會下手,上面卻突然通知我出現變動,不需要再出手了,上面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啊,通知的再晚點,我差點就把他給弄死了!」
方宇又一次想起他十四歲那年,確實有一次差點遭遇車禍。
「可是我九歲那年好像沒有遇見什麼危險啊。」方宇自然自語道。
他仔細的回想九歲那年發生的所有事情。
忽然他打了一個激靈,他想起了九歲那年,李大壯去集市上買了一條小白狗。
第七十一章:監視者